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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校党委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责部门,人事处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合署,教师发展中心挂靠人事处。

一、主要职能

(一)师德师风建设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2.负责制定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3.负责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师德典型、健全评价机制、完善监督机制,负责对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指导。

(二)机构编制与岗位管理

1.负责学校机构编制与岗位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科级干部职数核定和审核。

3.负责教职工岗位聘用考核和合同管理工作。

(三)人才引进与人事调配

1.负责全校人员招聘、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等工作。

2.负责兼职教授、柔性人才等聘任管理工作。

3.负责引进人才有关待遇审核、申报和发放工作。

(四)职称和技术等级评定

1.负责学校职称评审组织、安排工作。

2.负责教职工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3.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及日常管理。

(五)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前沿科技研究院”管理

1.负责博士后人员招聘、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各博士后流动站建设进行指导。

3.负责前沿科技研究院日常管理。

(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及使用。

2.指导部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七)绩效管理

1.指导各部门做好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2.完善部门绩效总量分配机制,负责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进行管理和部门绩效工资总额的审核、发放工作。

(八)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1.负责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核发。

2.负责职工社会保险调整及管理。

3.负责受理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4.负责学校职工福利费管理和抚恤工作。

(九)离退休管理

1.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2.负责提前退休、延时退休和返聘人员审批工作。

(十)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1.负责非事业编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

2.负责劳务派遣中介单位选定和协调工作。

3.负责学校劳动执法年审。

(十一)综合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事系统处分和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审批工作。

3.负责对学校未聘人员日常管理和人事信访工作。

4.负责教职工工作证办理和人事人才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学校残疾人按比例安置和就业保障金审核缴纳工作。

6.负责外单位借调人员、扶贫支教人员选派及因私出国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管理工作。

(十二)教师发展工作

1.教师培养培训。负责教师培养体系和培训机制构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科技创新精神培养,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2.教师咨询服务。负责教师职业规划指导和咨询服务。

3.人才遴选表彰。负责规范化、制度化的人才遴选机制和良好人才成长环境构建工作,负责优秀人才的遴选表彰工作。

4.教师发展研究。负责人才、教学科研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和教师发展理论研究,做好教师发展先进经验和成果推广工作。

5.教学能力评估。负责对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风检查评估评价和教学评教工作。

三、牵头职能

1.机构设置、部门编制核定与岗位分解工作。

2.部门绩效工资额度预算分配工作。

3.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教师职业能力发展。

四、协同职能

1.协助外事处做好公派出国人员管理。

2.协助做好校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3.协助法律顾问室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工作。

4.配合发展规划等部门做好学校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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