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实验系列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3-16 点击数:




昆理工大校人字〔2014〕55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

印发《实验系列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实验系列职务评审条件(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理工大学

2014年12月26日

昆明理工大学实验系列职务评审条件

(试行)

根据国家《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云南省有关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凡在我校教学、科研部门从事实验教学、教学器材管理、仪器设备维护、分析检测、实验技术保障、教育与网络技术保障等实验服务工作,且聘用在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可参加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扎实。具有组织指导实验、维护设备、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实验经验丰富。原则上参加国外进修、访学或国内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1次以上。完成学校和部门规定的岗位绩效工作任务,履职期间考核合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35岁以下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三、高级实验师评审条件

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履现职以来,应当具备以下全部必备条件,同时还应达到下列基本任选条件之一。

(一)必备条件

1、精通本业务领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任实验师(中职)职务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任实验师(中职)职务2年以上。

3、在A、B、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A、B类期刊至少1篇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1门以上实验课程教学或指导工作;主持设计综合性、创新性实验1个以上,并应用于实验教学1年以上,效果良好。

(2)从事仪器设备的管理服务和维护,具备排除所管实验仪器一般故障的能力,利用率达200小时/年,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参与(排名前4)A、B类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C1、C2类研究项目或校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

(4)从事分析检测工作,是本专业分析检测工作的业务骨干,年均创造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

(二)基本任选条件

1、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收录1篇以上;或在A、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获国家级奖励的前10名;获省部级奖励特等奖的前6名、一等奖的前4名、二等奖的前3名、三等奖的前2名。

3、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省部级以上实验或科研先进集体称号的主要成员(前4名)。

4、参与(排名前3)A、B类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C1、C2类研究项目或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项以上。

5、参与省部级(排名前3)实验室建设项目或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项以上。

6、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2)参与实验技术革新,有通过鉴定的技术成果被推广应用,获得社会或同行认可。

7、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出版教材1部(本人单部编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学术)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或获得校级教学竞赛特等奖1次以上。

四、实验师评审条件

申报实验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履助理实验师(初职)2年以上;具有本科学历,履助理实验师(初职)4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履助理实验师(初职)5年以上;

(二)能够设计、改进实验方案,或进行实验设备维护检修,或完成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或技术报告;

(三)参与编写专著、教材或教学辅导类指导书1部;或在C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项。

五、附则

(一)本条件中相关条款的解释按《昆明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说明》执行。

(二)本条件经校职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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