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至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2014至2015学年培训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04 点击数:

昆明理工大学人事处

昆理工大人事字〔2015〕6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20142015学年培训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教师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人字〔2007〕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绩效工作有关文件,就2015至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做出安排,并同时对2014至2015学年参加教学能力的青年教师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5至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一)培训对象、方式和内容

2015年新进校和2014年进校后未参加过教学能力培训的青年教师,从事教学和实验工作不满两年、专业技术职务为助教或未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以及以往参加培训但未通过验收的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培训方式、内容由各部门严格按照《昆明理工大学教师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人字〔2007〕27号)文件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二)相关要求

1、本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时间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请各部门做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计划,为青年教师指定一位导师,并按计划做好本年度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

2、各部门在培训过程中,应按计划方案对受训教师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中期检查记录。在培训结束时,受训教师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培训情况总结。

3、各部门要建立青年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培训档案,受训教师完成培训并验收合格后,将受训教师的相关培训计划、检查记录、个人培训情况总结、《昆明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及由部门统一填写的《申请验收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人员登记表》(附件3)等材料及时完善、妥善保管。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受训教师,将重新组织安排参加下一次的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4、请各部门填写《昆明理工大学2015至2016学年参加教学能力培训青年教师名单》(附件1),除签字部分可以手写,其余均要求打印,于2015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2014至2015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验收

(一)验收步骤

1、对照本部门的《培训实施细则》及《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计划》,检查是否已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情况总结。

2、在培训结束时,部门要对培训情况进行审核验收。组织含教学督导在内的验收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对受训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是否过关进行检查,并在《昆明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中填写部门检查和验收意见。参加上次培训但未通过教学能力验收的青年教师也应纳入本次检查验收人员范围。

(二)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将《昆明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格式),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绩效审核

对培训验收合格的人员,由人员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对青年教师培训中的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定,并按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评价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计算教师绩效点。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强领导、监督,保证效果,在本学年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培训实效。

若有疑问,可咨询师资科,电话:65916662。

附件

1:《昆明理工大学2015至2016学年参加教学能力培训青年教师名单》

2:《昆明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情况登记表》

3:《申请验收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人员登记表》

4:《昆明理工大学2014—2015学年参加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人员名单》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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