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3-16 点击数:




昆理工大校人字〔2014〕29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

印发《城市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理工大学

2014年9月11日

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城市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结合城市学院高职本科教育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城市学院工作满1年,在专任教师岗位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申请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对象。

二、教授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履现职以来,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件,同时还应达到以下基本任选条件之一。

(一)必备条件

1、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学校和部门规定的岗位教学科研绩效工作任务,考核合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履副高职满5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要求;

3、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年主讲1门以上理论课,非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年主讲2门以上理论课且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4、非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取得国家已开考相应专业的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主持A、B类研究项目、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或作为主编、副主编出版高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

6、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非公共基础课教师在企业一线技术岗位工作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

7、在A、B、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A、B类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二)基本任选条件

1、在A、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期刊论文被SSCI、CSSCI、SCI、EI收录2篇以上;在A、B、C类期刊发表论文9篇以上。

2、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前6名;获得省部级奖励特等奖的前5名、一等奖的前3名、二等奖的前2名、三等奖的第1名。

3、在省部级(专业协会)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均排名1)或国家级奖1次。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或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国家级奖。

5、出版著作、教材本人单部编写字数10万字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励的主编、副主编。

6、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第二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获实用新型、产品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7、在省部级(美术协会、建筑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美术与设计展览中获奖1项;在地厅级美术或艺术类、建筑类协会举办个人展览1次;设计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2件或设计项目被采用4件。

8、指导学生在全国性运动会上获前8名项目的教练员,或在省级运动会上获前3名项目的主教练。

9、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高技能人才等称号1项以上。

10、开展过5次以上院级“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活动,系统指导过3名以上中青年教师。

三、副教授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履现职以来,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件,同时还应达到以下基本任选条件之一。

(一)必备条件

1、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学校和部门规定的岗位教学科研绩效工作任务,考核合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履中职满5年或博士履中职满2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要求;

3、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年主讲1门以上理论课,非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年主讲2门以上理论课且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4、非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取得国家已开考相应专业的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主持C2类以上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4)A、B类研究项目、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或参编(排名前4)出版高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

6、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以上;非公共基础课教师在企业一线技术岗位工作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其中博士累计3个月以上;

7、在A、B、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B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8、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任学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专业导师2年以上。

(二)基本任选条件

1、在A、B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期刊论文被SSCI、CSSCI、SCI、EI收录1篇以上;或在A、B、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

2、获国家级奖励的前8名;获省部级奖励特等奖的前8名、一等奖的前5名、二等奖的前3名、三等奖的前2名。

3、获得校级教学竞赛特等奖1次以上;在省部级(专业协会)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1次以上(排名1)。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或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奖。

5、出版著作、教材本人单部编写字数6万字以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励的编委(排名前4)。

6、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2);获实用新型、产品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7、在地厅级(美术协会、建筑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美术与设计展览中获奖1项;在市局级美术或艺术类、建筑类协会举办个人展览1次;设计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1件或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

8、指导学生在全国性运动会上取得有效名次项目的教练员,或在省级运动会上获前3名项目的教练员。

四、讲师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履现职以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学校和部门规定的岗位教学科研绩效工作任务,考核合格;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履初职满4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履初职满2年;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要求;

(三)助教满一年,承担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

(四)非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取得国家已开考相应专业的四级(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参与过学院以上教改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活动;

(六)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累计3个月以上;非公共基础课教师在企业一线技术岗位工作实践累计3个月以上;

(七)在A、B、C类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编论著、教材、教学辅导类书著作1部;

(八)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担任学生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专业导师2年以上。

五、附则

(一)本条件中相关条款的界定按《昆明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说明》执行。

(二)本条件中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未能认定的成果,由城市学院依据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审核认定。

(三)成人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本条件执行。

(四)按本条件评审取得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到校内其他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所聘岗位层级的下一层级最高等级岗位聘用,晋升岗位等级须重新评聘。

(五)本条件经校职改领导小组2014年7月14日审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城市学院按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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