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13 点击数:

昆理工大校人字〔2015〕24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处级女干部

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15〕1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一)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具体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本人在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三个月前填写《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审核表》(一式四份,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同时向所在部门提出提前退休书面申请;

(二)所在部门依据申请人意见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经部门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在申请人提前退休书面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三)本人将部门签署意见的提前退休申请书、《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审核表》(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四)人事处批准后,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五)经上级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人事处通知所在部门和本人办理退休手续。

三、上述人员如自愿在年满五十五周岁退休,且退休前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含社科研究岗位)变更条件的,在本人提出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后,可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申请岗位变更。

四、年满六十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高级专家延时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昆理工大校字〔2014〕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已在2015年3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六、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七、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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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

2015年7月8日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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