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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理工大校人字〔201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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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
《红云园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昆明理工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办法》已经校党委第24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昆明理工大学红云园丁奖评选办法
为奖励我校在教书育人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并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我校设立“红云园丁奖”。为做好“红云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推荐组织
学校成立“红云园丁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并在校人事处设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成员由我校教授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获奖教师的遴选由相关部门负责,其中专职辅导员由校学生处负责统一推荐,其余教师由各教学部门负责推荐。
二、奖项类别和奖励标准
“红云园丁奖”分设“红云园丁模范教师奖”和“红云园丁优秀教师奖”,奖金分别为1万元和5千元。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根据当年奖金总额和聘用在教师岗位及从事实验教学的人员数,由评委会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后下达到部门。专职辅导员表彰名额单列,基础课授课教师的表彰比例适当提高。模范教师奖每年全校表彰名额为10名,各部门在本部门的推荐名额中择优推荐申报,每个部门最多限报一名。
四、评选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协作,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无私奉献,勇于创新。
3、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中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或学生管理任务,取得较好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个人近二年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模范教师的专项条件:
1、富有创新精神,在教育创新实践、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方面和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成绩突出。
2、从事教育工作二年以上,教学效果好,且近二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至少一次为优秀。
3、教学任务饱满,基础课授课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应达到部门平均工作量的125%以上,其它部门应达到本部门的平均工作量以上。
(三)申报优秀教师的专项条件参照上述申报模范教师专项条件基础上适当放宽。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部门或学生处提出申请。
(二)审核:部门集中收集后提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部,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对个人申报表中的教学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专职辅导员的申报由学生处审核)。
(三)初评:所在部门或学生处对本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初评,严格按学校当年所下达奖项名额向评委会办公室(学校人事处)进行推荐。
(四)评审:评委会办公室召集评委会成员召开评委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表决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五)表彰:学校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表彰奖励。
六、附则
(一)每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奖项,申报模范教师没有入选的自动降级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同一教师2年内只能申报表彰一次。
(二)聘用在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含实验教学人员)和工勤岗位的人员不参加此项评选表彰。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红云园丁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昆明理工大学红云园丁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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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教育 红云园丁奖△办法印发通知 |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
2010年10月11日发 |
校对:刘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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