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3-12 点击数:

 

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评选办法

昆理工大[2000]办字第230

一、伍达观先生为奖励昆明理工大学在教学、科研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对教育工作有显著成绩的教师,每年提供人民币9万元设立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

二、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每年评选一次,分为杰出教师奖、优秀教师奖和先进教师奖三个层次,其中杰出教师奖3名(每名1万元),优秀教师奖6名(每名5000元),先进教师奖10名(每名3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道德高尚,遵守法纪,为人师表。

(二)能圆满完成教学工作量,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教学质量高、效果好,深受学生与同行教师肯定和好评。

(三)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大成绩。

(四)年度履职考核成绩优秀。

(五)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近年来其业绩达到下列相应层次专项条件之一,可推荐参加伍达观教育基金相应层次教师奖评选:

杰出教师奖:

1、发表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美国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索引(ISTP)检索,并收录。

2、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三万字以上学术专著并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或相当等次奖励,或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大技术改造、创新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和经济效益显著。

4、主持国家基金课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一项以上并获鉴定通过者。

5、在学校学科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并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课程建设奖、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以上者。

6、在教学、科研及科技开发工作中,成绩卓著,师生公认。

优秀教师奖:

1、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

2、获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或相当等次奖励,或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大技术改造、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和经济效益较好。

3、主持省部级基金课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一项以上并鉴定通过,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

4、在学校学科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并获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课程建设奖、优秀教材奖和优秀教学成果奖者。

5、在教学、科研及科技开发工作中,成绩显著,师生公认。

先进教师奖:

1、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获校级科研获奖二等以上。

3、主持校科研课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并获校表彰。

4、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5、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改革,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

6、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者,本人可提出申请申报上述三类教师奖中的某一种(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者不得兼报。经所在院(部)评选推荐,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个单位可推荐1-2人。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张榜公布,听取意见。由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审,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人选。

五、凡获得伍达观教育基金教师奖者,由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评委会由伍达观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7-9名资深教授组成。

七、回避

申报人原则上不参加评审委员会。

八、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九、本办法解释权在管理委员会。

 

 

昆明理工大学

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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